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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兩性平權 婦團:通姦除罪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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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兩性平權 婦團:通姦除罪化
客家電視台 2008/11/04 【吳怡君.徐偉文/台北】
通姦除罪化,一直以來遭到強烈反對,許多人認為,有通姦罪才能保障元配,離婚後拿到監護權和贍養費,但婦女團體長年觀察發現,往往最後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居多,因此呼籲通姦除罪化,只留下民事賠償,讓婚姻回歸夫妻雙方,認真來面對和經營。
外遇事件層出不窮,有些配偶透過徵信社找尋證據,但卻因為舉證困難 法律嚴苛,甚至要告人的反被告,因此婦女團體認為,應該推動通姦除罪化。
婦女團體表示,目前只剩回教國家與台灣,仍有通姦罪,通姦除罪化是個潮流,但需要有配套措施,才能落實法律上的兩性平權。
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尤美女:『在推動前,其實我們有個配套措施,目前來說贍養費的部分,還沒有修法,對家庭主婦不利,因此贍養費和通姦除罪化,應該要一起來修正,才能保障。』
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王蘋:『許多人認為,通姦罪存在才有保障,但其實現在外遇不再是男人,女性也有,男性通常會告到底,也變成受害者是女性,因此如果他們能夠站出來,去凝聚力量 才能夠更明確。』
婦女團體認為,目前應該要讓離婚婦女,在財產和子女監護權等權益上,獲得適當保障,並放寬離婚規定,讓婚姻除去刑法,回歸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