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位置 > 首頁 > 新聞快訊 > 律師不倫戀 反咬性侵未成

新聞快訊

新聞快訊

律師不倫戀 反咬性侵未成
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3/4524079.shtml

律師不倫戀 反咬性侵未成

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祺╱台北報導】 2008.09.19

台北市李姓律師與實習女律師發生性關係,李妻發現後控告妨害家庭,實習女律師反控李利用指導機會,使她不得不與他發生性關係,觸犯利用權勢性交罪,但士林地檢署昨天依證據不足,給李姓律師不起訴處分。

實習女律師控告指出,她通過律師特考後,前年初前往實習,由李姓律師擔任指導律師。前年2、3月間,李在她南港區住處內,利用指導律師權勢及身分,讓她不得不與對方發生性交。但李表示,他僅要求與對方發生關係,並未利用指導或獨處機會,以言語舉止要求或暗示對方必須服從,而強邀對方與他性交。

實習女律師表示,擔心若沒和指導律師發生性關係會影響實習成績,但士林地檢署認為,告訴人有法律知識,可透過法律管道自救,也可更換指導律師,研判被控告妨害家庭後,才反控對方妨害性自主。
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小小彬代言影片1:渴望母愛篇
小小彬代言影片2:生日願望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