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快訊
「抓姦也要在床」 情婦嗆元配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威廷卅彰化報導】 2008.05.13
彰化市一名離婚江姓女子搞上有家室的謝姓男子,2人從網戀變畸戀,江女甚至以簡訊嗆對方妻子「抓姦也要在床!」未料日前兩人相約談分手,聊著聊著又上了床,隔日清晨被謝妻抓姦在床,她氣得大罵,「被我抓到了,不告不行!」
警方調查,29歲的謝姓男子已婚,一年多前透過網路結識25歲已離婚的江姓女子,2人一開始好奇嘗試「網交」,意猶未盡的二人因為都在彰化,不久後決定相約見面。
警方表示,江姓女子雖育有3名子女,但因年紀很輕,玩心很重,很快就看對眼,並多次發生關係,謝妻雖發現兩人密集通訊,卻苦無證據,謝姓男子也保證與江女只是朋友,要妻別瞎猜。
不懂低調的江女還傳手機簡訊嗆聲:「抓姦也要在床,抓的到妳盡管告,朋友也不能當嗎?哈哈哈」,謝妻氣得跳腳,決定攤牌。3月間相約謝姓男子家中談判,江女坦蕩蕩保證僅是朋友關係,顧及他們婚姻,她決定不再與謝男往來,盼謝妻別再多疑。
承諾言猶在耳,兩人私下仍打得火熱,江女更因此懷了第4胎,消息傳回謝妻耳中,她氣炸了,揚言謝男不解決,就離婚。
警方指出,為了安撫妻子,謝男10日稱要與江女協議分手,擔心妻子也在場面會失控,於是將她載回和美鎮娘家,隨後接江女回家「談判」。未料二人愈聊愈起勁,一時慾火焚身,等不及,就直接在沙發上做起愛做的事,溫存後,江女甚至留下來過夜。
隔天清晨,謝妻在母親陪同返回住處,一開門卻看見丈夫與江女僅著內褲共處一室,還有使用過的衛生紙,她氣得大罵:「這下抓到了,不告不行!」隨後通報彰化警分局中正路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,堅持對兩人提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