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快訊
不爽情婦劈腿 毀她姦情反吃官司
自由時報 2011/05/01〔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
兩任男友 愛上才知全是人夫
陳姓妙齡女先後錯交兩名已婚男(都姓廖,先交大廖,後識小廖)而兩度淪為小三,心灰意冷後回頭跟大廖,小廖妒火中燒、暗中搞破壞,竟偷出她和大廖合拍的裸照,寄給大廖的老婆,沒想到反而促成大廖離婚,娶陳女進門;結果是小三修成正果,不必再感嘆「用的都是別人的老公!」而小廖沒挽回陳女又挨告,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現年28歲的台中市陳姓單身女,98年6月認識34歲的廖姓男子(大廖),大廖宣稱已離婚,並出示身分證,證實配偶欄空白,但交往後陳女才得知,大廖離婚後,又悄悄娶回前妻,遂和他疏遠。
98年11月,感情空虛的陳女用「早安陌生人」、「幸福就像狗尾巴」暱稱,上網結識當時31歲的小廖,小廖對她相當照顧,兩人感情迅速升溫,去年6月,小廖還租下一間房子,將陳女「金屋藏嬌」,但她事後發現小廖也是有婦之夫,於是怨嘆自己「都是用別人的老公」。
第二任吃醋 偷裸照檢舉前任
失望之餘,陳女重回大廖懷抱,小廖到藏嬌處尋訪,她卻常不在家,懷疑她腳踏兩條船,遂委託徵信社調查,又用備份鑰匙潛入她住處,從她的電腦下載她和大廖合拍的多張裸照,寄給大廖的妻子林婦。
林婦氣炸,再度和大廖離婚,並到台中地檢署告兩人妨害家庭,這一告,陳女才知她和大廖的裸照外流,懷疑是小廖陷害,也告小廖。
檢方偵辦後認為,林婦提供的照片,沒有辦法證明陳女與大廖是否發生性關係,與妨害家庭構成要件不符,99年11月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離間計失敗 後任反吃上官司
小廖暗寄陳女和大廖的裸照給林婦,原想洩憤,破壞別人,沒想到反而順水推舟,促成大廖二度離婚,娶了陳女,這回,小三總算修成正果,不再用別人的老公。
反觀小廖,卻因侵入住宅、妨害秘密等罪證明確,被提起公訴,面臨刑責,堪稱賠了夫人又折兵,成為最大輸家。